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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王志楓先生的回信

分類: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侵權事件 @2011-06-12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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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 此事已有後續 TVBS也已報導 見
汐留到機場的交通絕不是”路線其實就固定那幾條”這麼簡單: 對於TVBS報導的幾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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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請看

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不告而取林氏璧的文章去賣東京旅館機加酒行程!
[來函照登] 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關於東京米其林自由行5日~汐留薇拉芳泉飯店行程的回應:並未抄襲

以下附上對方的回應 還有我的回信
回信已在2011.6.13 7:30AM寄出

敬啟者:

您於六月四日的網路發文及email,敝公司均有收到,但由於適逢連休假且您所聯繫的賴部長適逢出國,且賴部長並非業務擔當者,故於現在回覆,敬請見諒。

有關您所提及敝公司行程未經授權節錄您的文章部分,查本公司係參酌當地實況,敘述如何搭乘交通工具,並未抄襲您的著作,尚請鑒察。但若造成您的困擾,在此代表敝公司對您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針對產品下架乃是對於您的質疑的尊重,敬請了解。

另您於發文中有關發動抵制一事,由於事涉法律層面,懇切提醒您千萬勿任意激情發言,以免觸及相關妨害名譽、誹謗等相關刑事法律責任。

如果您對此事有任何不同見解,敝公司歡迎您直接提出您的希望與建言,在盡量不造成雙方的困擾下,能盡快解決本次事件。
相關法律程序及諮詢部分,公司委由長榮法律事務所陳欽賢律師處理(聯繫電話02-23942378),如有未盡事宜,請貴 法律代理人可以逕行與陳律師聯繫。


王先生:
以下是我的幾點意見。
1.我無法認同這樣的行為不是抄襲。

拙文
VF.JPG

桂冠的行程
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4.png

我們來仔細看一下這段文字:
ps1.從機場來  有四個選擇
A.省錢: 坐京成特急 1100yen  “青砥站或京成高砂”京成押上線 直通淺草線 在淺草線新橋站下
(當然 怕走路的可以坐到大門站大江戶線 一站到汐留 就會到旅館門口啦)
B. JR 快速Airport成田  免換車到JR新橋站 1450yen
   總武線快速月台 新橋出來是B1  出去後就可以直接走地下道到汐留的旅館
    不過到旅館要花5~6分鐘  地下道見http://blog.pixnet.net/kunghc/post/4369663
C.坐Narita Express  先到東京站   換橫須賀線搭一站到JR新橋(中間不停有樂町站) 
  通常就是下車的隔壁月台或者同一個月台  不需要上電扶梯去轉搭山手線 
到了新橋之後搭電扶梯上來   你會在B1層  出去後就可以直接走地下道到汐留的旅館了(和方案B同)

到JR新橋站 3110yen(現在的套票優惠 是1500yen)

橘色的字都一樣,ABC標題一樣,這麼多字的順序都一樣,括號內的附註都一樣,很明顯就是從這段文章截取刪減貼上的,承認有這麼困難嗎?

2.請問貴公司的這個行程還會上架嗎? 會的話,會作任何修改嗎?

3.有很多其他中小型旅遊業者 (凱尼斯旅行社賓士旅行社百樂旅行社喜唯旅行社全達旅遊等 )的行程和貴公司的行程完全一樣,請問是貴公司提供的嗎?可以一併作變動嗎?


我直說我的要求了。
1.我需要貴公司和我正式針對上述行為公開道歉,說明此段交通說明文字參考自林氏璧和美狐團三狐的小天地部落格的推薦Villa Fontaine Shiodome(汐留)的七個理由一文且未經告知就取用,並保證未來不會再有類似行為,有使用別的網頁資料都會根據該網頁的版權使用規定,在您們網頁首頁以公告形式,公告一個月。

2.如果行程還會上架,請註明出處,文章需有作者,出處和網頁超連結(這等於是免費授權您們商業使用,乃是對於您們的尊重,敬請了解),或者直接拿掉這段內容。

3.我不確定您們和其他中小型旅遊業者的關係,如果能一併處理當然是最好。

如果辦不到,我會採取下一歩: 把相關事證提交公訴檢察官。
因為違反著作權法是公訴罪,檢察官如果認為有違反可以主動起訴。
希勿自誤為禱。

另外,不論貴公司是否道歉,我都會盡我的一切力量,將此事件的發生始末,以及後續貴公司處理的方式和態度,完整的公諸於各大論壇網站。不管是臉書/PTT/背包客棧/Babyhome/Mobile 01/認識的部落客同好/媒體,我會將這整件事情公告週知,消費者和網友們自有公評。因為這件事不是第一件網路侵權事件,想必也不是最後一件,身為部落客的我有義務要提醒眾人注意,重視類似事件。

放心,我不會發動抵制的。您們寫的行程不尊重著作財產權,和您們的旅行行程是否值得購買當然沒有直接關係。我不會這麼不明事理,任意激情發言,觸及相關妨害名譽、誹謗等相關刑事法律責任的。感謝您的提醒。

林氏璧


至於最後一段所說的,我要怎樣讓這件事情公告週知呢?
我是個網路起家的部落客,
我會用網路的方式來作。

是的,你可以不在乎網路的力量,
就像有些記者長期都不尊重部落客。
來源都只要說是”網友”說的,畫面只要說”翻攝於網路”就拿到畫面了。

我會用網路的力量,作出一些事給你們看。

敬請期待,明天會公佈細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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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本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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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筆
    訪客 說:

    我倒想反問有下載過的是偷偷摸摸,還是堂而皇之,被抓包之後還跟你對嗆:我沒偷你東西,你敢說我偷你東西我就告死你!

  • 第2筆
    過路客 說:

    下載下來不違法,但是下載下來後進行商業行為就是違法。
    以本文裡林姐姐的要求來看,他要的只是個道歉及尊重,
    對方如果在第一時間公開道歉表示善意,積極面對這個錯誤,也不至於到這般田地。
    或許真的鬧上法庭也不見得能還個公道,但是社會自有公評,是非對錯大家看得很清楚。

  • 第3筆
    訪客 說:

    加油
    真的很瞧不起這些人!!

  • 第4筆
    小豬丸 說:

    加油~支持你!!

  • 第5筆
    陳松源 說:

    跪灌旅行社真是惡質,就像台語說的死鴨硬嘴杯!還威脅呡,這就是商人之嘴臉,奸商,老一輩請的沒錯,無奸不成商.好比這次塑化事件,台灣最大食物廠統X,還顯現一付無辜受害者,可想商人大部份都是昧著良心在做事.所以應該反擊倒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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