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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跪灌旅遊盃網路著作權徵文比賽得獎作品公佈區(目前26篇)

分類: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侵權事件 @2011-06-2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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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得獎的朋友,都有感受到這樣的人氣爆衝啊,可以虛榮一下。

大家應該都聽過入圍就是得獎,可是我們這寫文章送人氣! 第一屆跪灌旅遊盃網路著作權徵文比賽!! 是報名就是得獎,很帥吧?以下將投稿的朋友以投稿順序列出,會隨時更新。後面有ok的就是已經推文的。

1.黃大爺率先以私房亂畫的方式投稿 感謝!
http://www.plurk.com/p/co2u1m

請大家去幫黃大爺的公司投一票 送她們去澳洲玩吧!!

2.網路事件--桂冠旅遊疑似抄襲林氏璧blog的文字 by Away, Away, Faraway
問題不在於能不能解決,而在於它有沒有被當做問題。  大陸這邊都這樣了,台灣在做什麼? 不趕快好好地往前,還要退步…是那麼想要趕快在哪裡相逢嗎? 不過相逢之後,可是會馬上交錯的,是往前?還是繼續沉淪?

推文: 待寫

3.每一字是旅人的汗水!!每一句是旅人的千金!!!  by ZENG”S TALK TALK
林大的分享,是大部分初次自助旅行的旅人指標,是讓許多人第一次去日本自助旅遊可以更盡興更圓滿,而這樣的心血並不是被這樣CTRL+C +V的蠻衡奪取,並不是改了幾個字就可以改變的!!希望這個旅行社能好好收尾跟交代!!  旅人,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汗水及千金堆疊的!!請珍惜並且尊重!!

推文:
東京婚紗篇
http://whenwhere.pixnet.net/blog/post/34670181

京都和服體驗篇(ok)
http://whenwhere.pixnet.net/blog/post/30904370

東京福袋初體驗篇(ok)
http://whenwhere.pixnet.net/blog/post/33648507

4.談談網路侵權 BY 狂牛部落格
很久以前沒有網路的時代,我們要看文章,一定要花錢去買報章雜誌才能看到,現在網路免費就可以看到這些分享文,讓我覺得生在現代是幸福的事(當然很多人會認為上網看文章是理所當然吧)。 然而網路的方便,卻也造成不當手段更簡易了,複製貼上誰不會?要是只是轉貼分享(不留原網址)還不打緊,要是人家拿了你的文章、照片、影片去賺錢呢?前些日子才發生了網友的遊記、照片,被國外某家旅遊雜誌社拿去用,海外打官司勞民傷財,我們這種網路小民只能又氣又無奈。 其實這種複製貼上的動作,跟影印書本、拷貝光碟是差不多的動作了,要是涉及商業行為,可是犯法的,別再天真的拿不知者無罪這個藉口。看到林大文章被某大旅行社「借用」之後的待遇,只能說,好大的官威呀,這年頭比誰大聲的就是了,台灣的著作權環境,原來是這麼悲哀。

推文:
16天日本大移動 (ok)
Japan Honeymoon Day12-11 嵯峨野トロッコ列車 (ok)
天龍寺 (ok)
p.s. 選貼這篇”16天日本大移動”是很聰明的 進去之後有百篇文章的連結!
狂牛網友瞬間最高人數是304人 單日人氣破5000 恭喜!

5.我被老師騙了 by 數yao的視窗 –>其實我有點看不懂這一篇….
他能說出沒有抄襲,是自己的員工親身走過後寫下的文章,雖然內容中有一段幾乎一樣,在不能證明其有抄襲的狀況下,他的文章可也是跟主辦者的文章一樣都具有智慧財產權的著作權保護啊,感覺受傷了嗎?幾乎相同的文章內容,若真的都是原創是可以各自擁有著作權,並無侵權問題存在。

不需推文

6.網路著作權,不可不慎。  by 握在掌心的幸福
著作權被侵權是屬於告訴乃論,被害人如果要討回公道,一定要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受理偵查,法院才能判決,建議被侵權者不要漠視自己的權力。另外在著作權法中第五章著作權仲介團體與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一經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所以當被侵權者對於調解內容不滿意者,應請慎重處理。

推文:
大阪京都之旅 景點、市場、住宿、美食駐點連結
http://myvenus.pixnet.net/blog/post/6134794

2010關西櫻道很美五日逍遙遊 (ok)
http://myvenus.pixnet.net/blog/post/6134661

東京築地大和壽司 (ok)
http://myvenus.pixnet.net/blog/post/5013538

7.抄襲將會抹煞分享 by 水瓶兒的文字塗鴨
當我第一次看到林氏璧的內容,讓我倒吸好幾口氣~是怎樣的人可以如此熱心的將自己所見所聞,甚至是覺得網友們一定可以利用到的訊息完全無私分享! 當下立即將這個部落格加入RSS的清單之中(雖然部落格的全名實在超級難記的!)。格主介紹的景點、交通、美食等等不一定都能夠照著做,但是當我做著白日夢時,這些訊息總是可以將我的夢變成彩色的!其實我注意到林氏璧的部落格是採用「CC授權」方式,只要不是使用在商業用途,清楚寫出參考來源,格主一定很樂意提供這些訊息的。如果他要藏私,何必製作懶人包或是如此頻繁的更新訊息呢?

不需推文

 

8.引用別人文章未註明出處是癡漢的行為 by サンジェフ の 駅
筆者今天難得要來說說正經話,要來響應林氏璧大大的活動
一起來譴責這些網路侵權的行為,為他也為這個我「從小看到大」的網站出口氣!先不說背包客棧的論壇、大家寫網誌是花了多少金錢、時間、心血好了 拿別人的題材好歹也要有點消化能力,至少「寫得好像」是自己經歷過的應該不會太難才是 然而像跪慣旅行社這般,一字不差連錯字都不放過的拷貝法,好歹註明一下出處吧! 現在的畢業生遍地都是研究所畢業,「引用文章出處」應該是基本技巧 老師有在教,你有沒有在聽呢?
–>從小看到大是哪招(驚)

推文:
【成田空港】京成電鐵新線(成田スカイアクセス線)探訪記錄(ok)
http://sanjeff.pixnet.net/blog/post/29251505

9.今天你得到它,明天你將失去他 – 小氣少年的部落格

現在,東京福德正神-林氏壁,大概也被流彈波及到 被某桂X旅行社疑似盜文,雖然說盜文很難認定,畢竟對方有做文字上的刪減 但是以我個人寫關西交通文的經驗來說 這個絕對有參考林氏壁大大的文章….. 但是,無奈這個旅行社卻說那個是他們實地參訪後的結論… 唉~直接大方承認有參考,不就好了~ 偏偏還要強辯~ 現在又被林大抓包他們抄襲背包客棧的資料~  抄襲別人的行程,絕對不會好玩…. 所以,我都不幫網友規畫行程,因為那不是自己想要玩的~ 旅行社為了賣他們的產品,不管是抄襲 還是真正自己”實地參訪”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這把尺會留在網友心中…. 但別忘了,一個網友傳給100個人,你的壞印象就會擴散100倍 就算你的旅行團的行程是自己創新的,但也會讓人以為你是抄襲人家的….

推文: 自己人還推什麼文(羞)

10.網路文案抄襲事件-桂冠旅行社v.s林氏璧 by elfy 窩-精靈片羽
旅行社工資低、工時長、步調緊湊、業績壓力大,這是業界的常態,然而無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抄襲他人著作都是不被允許的,抄襲之後狡辯抵賴就更加沒有格調了。希望這次的網路動員能提昇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認識與尊重,以下援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針對部落格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的專文介紹,大家花個三五分鐘,認真閱讀一遍吧!
部落格常見錯誤著作權概念及常見授權方式    「賴文智律師授權利用」

推文:
東京自由行旅人紀實day15-清澄白河
(ok)

烏龍派出所與河豚火鍋 (ok)

http://elfy.pixnet.net/blog/post/13818831  (ok)
 

 

11.【投稿】第一借跪灌旅遊盃 by Elke/豆腐くん @JP
每每給男友(日本人)看林大的行程或文章,他都絕得寫的好詳細(因為他書呆子根本不會查這方面資料)他還說:他有寫京阪神嗎?這樣秋天時就可以先看他的文章準備了! —>對不起啦 我專作東京的啦(咬手帕)

我沒有寫任何自由行的文章 但是…恩…我是紀錄和我家日本人相處的愛情故事XD
不嫌棄可以看看 茶餘飯後一下~!!!!

12.[劣記] 商譽誠可貴 道德價更高 承認錯誤 真的很難嗎? by 三小a的隨手拍寫
坐在冷氣房裡動動滑鼠四處複製文章圖片的人 是無法理解文章及照片的原作者花了多少時間去找資料排行程 或者只是一段短短的交通或引用他人的住宿心得 那也是人家花了機票.交通.住宿等費用所換來的經驗  如果 今天只是為了自己旅行方便複製來使用 我想原作者大概也不會在意 畢竟寫出來是在造福大家 但如果今天牽扯到了商業行為 這應該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畢竟這樣的行為 就跟小偷沒有什麼兩樣

推文:
[遊記] 寝台特急Cassiopeia紀行 東京上野->北海道札幌
http://aaaleopard.pixnet.net/blog/post/28445837
[遊記] 寝台特急Twilight Express紀行 關西大阪->北海道札幌
http://aaaleopard.pixnet.net/blog/post/28445841
[行程] 2010 秋‧美食楓色 六日遊行程
http://aaaleopard.pixnet.net/blog/post/28445873

13.廢話 |日旅文章抄襲─退散! by 阿漪:Style
很多人,認為這種文章不值,可以隨便亂用 「反正發在網路上,不就是要給大家共用的嗎?」←我覺得這種想法很可恥 聽太多這種抄襲人家的人這樣說….不然就是「只是參考而已」 說真的,大家有眼睛,看得出來

不需推文

14.不告而取謂之「盜」,小人退散!! by阿咪生活亂記
在之前幾次的被盜文後,特別是xyz那一次,曾經沮喪到想要關了部落格, 因為覺得為什麼有那麼多不尊重別人的人…. 我們的分享,真的是出自自己內心、誠心的想要分享一些經驗, 要的,只是得著共鳴,只是想要大家多個尊重,尊重我們的創作。  隨意的被取用,是自己的心血被偷竊,好像在身上、在心裡挖了個洞…. 心~~真的會很痛。

推文
【2011大阪自由行】五天四夜之旅 機加酒 (ok)
http://fubaby.pixnet.net/blog/post/27033967

15.只是一個簡單動作,請尊重版權-林氏壁和桂冠旅遊的抄襲事件 by 沙米的旅日部屋
「疑似」抄文章的,又是一家旅行社,打開門做生意的,可能是小的接到任務之後,就到網上找些資料便矇混過去。後來遭人家揭發,旅行社為保面子,以為你只是個普通blogger,定不予以追究,也不會大費周章。大概,我想像的是這樣心態了,香港也有多公司都會這樣。我有位台灣的朋友,他說他網上的文章幾乎給內地的某本書,全部收進去,但沒發半點版權費給他,又是一件抄襲事件,奈何發生在內地,算吧。最後的結局就是,那位仁兄再不寫文章。如果,我們再不重視版權的問題,日後再沒有好的文章看,損失的又是誰人?

推文:
1.陽光、海灘、古都-鎌倉-湘南海岸 (ok)
2.北海道再戰之旅 20100714 第八天 美瑛 + 極上民宿緩慢 (ok)
3.EasyGO!Japan遊日易粉絲專頁 (ok)

 

16.關於網路文章擷取之小感觸 by 一個人的Bus Metro Walk 旅行
想想如果版主把此網站關閉或是不再更新資訊,所影響不會是那些商業網  站或是轉貼部落客的人,反正他們還是可以在浩瀚的網路上找到相關資料  及圖片並作擷取的動作!而是我們這群喜歡日本旅遊的人之損失~

推文:
日本自助行全記錄 (ok)
http://garykao22.pixnet.net/blog/post/32256814

東京伴手禮好物-年輪家、東京奈奈
http://garykao22.pixnet.net/blog/post/32375104

17.日本旅遊介紹網站 林氏璧遭抄襲事件感想 by 路破皮的部落格
林氏璧的網站 說真的  能這樣瘋狂的玩日本 接近吸毒的狀態  超羨慕 T_T  網站所分享的東西 雖然我不見得也可以去一趟  但是可以在上班的時間偷看一下 解個癮 也是不錯的一件事情
->我是毒蟲嗎XD

推文:
日本東京電車癡漢五日遊 DAY 2[淺草][隅田川]
http://blog.lupopi.com/2009/05/day-2.html

日本東京電車癡漢五日遊 DAY 2[台場][船の科学館][維納斯廣場] (ok)

日本東京電車癡漢五日遊 DAY 3 [渋谷][表參道][明治神宮]
http://blog.lupopi.com/2011/06/day-3_16.html

日本東京電車癡漢五日遊 DAY 4 [六本木HILLS] [朝日電視台] [皇居] [月島文字燒]  (ok)

18.❤和菓子閒扯瞎談:林氏壁大的汐留薇拉芳泉飯店部落格文章著作權事件事件有感
這是[日本零食! お菓子! Japanese Snacks]Facebook粉絲團的版主和菓子寫的
文字對於作者來說,像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一樣。 無論是任何形式的搶用剝奪,就好像懷胎十月的寶貝在面前被凌遲一般痛苦,更有甚者,對方還可以大剌剌地說那是他們的親生骨肉,他們可以為所欲為!   在之前審理著作權案的過程中,過程不只繁瑣,而且不見得能有公道。 盜印我們著作的人,拍拍屁股就往中國大陸發展去了,通緝犯這個名號,對他來說也甚無所謂。 我想不用和菓子強調多少人在計劃來日本的過程中受到林氏壁大無私分享的協助。 在閱覽林氏壁大的文章過程中,我看到他的熱情和努力。 這樣的熱情和努力,絕對不能被踐踏。 請給這樣作者一個應有的尊重。

推文
❤日本零食開箱文:Tokyo Banana東京香蕉葡萄乾奶油三明治夾心餅乾
http://www.wretch.cc/blog/ccwagashi/26965092

❤日本美食開箱文:日劇SPEC繼續2的とんかつまい泉/Mai泉菲力炸豬排三明治 (ok)
http://www.wretch.cc/blog/ccwagashi/26793475

❤日本甜點開箱文:東野圭吾日劇新參者阿部寬的水天宮前重盛永信堂人形燒 (ok)
http://www.wretch.cc/blog/ccwagashi/26980972

日本零食! お菓子! Japanese Snacks]Facebook粉絲團 (ok)

19.新型態在家工作的最佳典範:「文抄公」 by 兩片葉的落葉
我常覺得,有膽子做,就要有種承認,被抓包後硬凹或裝死絕對不是好的處理方式(這些公司的公關真的該打屁股)
–>可是桂冠應該是副總親自處理 哈哈哈

推文:
京阪食程表   (ok)
http://bueplus.pixnet.net/blog/post/35118977

20.【隨筆】著作權法該保護誰?? by 阿曼達@京都生活碎碎念
目前台灣的著作權法雖然已經起步,但是一般民眾對於相關法規還是不了解  在部落格盛行的現在,所謂的公開資訊,是否可以作為商業用途? 是否可以不告知就取用? 是否可以出版成書?  其實都沒有去真正的了解過  尤其在我們記者大人的發揚之下,隨意地引用PTT的資料,”知名部落格”的資料,  似乎都是習以為常的事情~  但是,這些行為到底有沒有觸犯著作權法呢?? 被引用資料的網友,以及部落格作者,有沒有同意使用呢??  或許在新聞媒體上,就已經有很多關於著作權法不良的示範了。

推文:
【京。食記】かっぱ寿司 (河童壽司) (ok)
http://amanda0626.pixnet.net/blog/post/35127665
【京。遊】下鴨神社螢火の茶會 (ok)
http://amanda0626.pixnet.net/blog/post/35107699

21.[問卦] 難不成有第二個林氏璧~驚!(第一屆跪灌旅遊盃) by 發現心樂園
詳細內容我已為文介紹:
汐留到機場的交通絕不是路線其實就固定那幾條這麼簡單: 對於TVBS報導的幾點回應

推文:
發現心樂園粉絲團 (ok)

 

22.如果山手線可以到六本木…那我們坐高鐵去南投吧!! by Seagod的慢遊人生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想過 當顧客參考你們的行程卻迷路的感覺 人在東京坐山手線 人在大阪坐環狀線 只是給這樣偷懶的建議真的萬無一失嗎 你們真的曾經把景點的交通好好想過嗎 去心齋橋的人不會只選擇坐JR環狀線 坐山手線去六本木我想連繞十圈也到不了 很可笑的是這些行程往往出現在旅行社DM上 如果山手線可以到六本木那我們坐高鐵去南投吧!!
(我快被海神笑死了)

推文未定

23.不想要的旅遊經驗 by 部落慢慢寫….荷包慢慢淌血….無計畫旅遊之亂走亂吃
一些朋友討論這件事得到的心得就是「給了大家很好的理由,不用整理遊記,不用分享照片,有部落格的真的可以慢慢寫。」

如果可以我想幫山陰地區旅遊盡心力
境港妖怪列車、妖怪街道之一 (ok)
ゲゲゲの鬼太郎風呂茶漬け (ok)
吾左衛門弁当 (ok)

24.別讓惡質的網站,破壞部落客分享的美好 東京封印的綸太郎出手了:
針對旅行社盜文事件,我想那些旅行業者的大頭目,難道都不知道這樣的一件事,就能看出整個企業對待旅客甚至潛在的消費者是怎樣的態度,不是付錢的才是你的顧客,企業要值得他人信賴,我想從業者危機處理就看得出來,如果在第一時間就發道歉啟事,我想大家也就船過水無痕,和平以待,畢竟大部分的人要的是一份尊重,但對方選擇了我看來是最糟糕的方式,不承認抄襲,還強調後續事宜交由律師事務所來處理。

不需推文

25.剽竊的生意,也太廉價!  by COLIA’s SPACE~再混亂也要開心的那些日子
我是念大眾傳播的,還記得在美國的學校新生訓練時專門就有一個 session 跟大家談「剽竊 plagiarism」。年代太久遠已經忘了詳細的內容,只記得主講教授當年談這個議題嚴肅的態度。傳播人未來可能成為記者報導新聞、可能擔任為企業對內外溝通發生的要職、可能是為客戶發展廣告素材的廣告代理商…等,在未來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中,只要扯上剽竊,可能都不只是「個人行為」可以解釋的事件,連商譽都會賠上、扯上官司更是吃力不討好。

推文:
[2011 京體驗] 香道體驗@山田松香木店 (ok)
http://colia.pixnet.net/blog/post/34259659

[2011 京食事] カフェ叶匠寿庵清水三年坂店-今天我包場 (ok)
http://colia.pixnet.net/blog/post/34218657

26.虛擬的人生快活嗎?!  by 小豬雜貨舖
在這個破解右鍵如家常便飯,PS輕鬆就上手的年代,這樣的心血結晶獲得的尊重卻很少,常常滑鼠一點輕鬆擁有,不論學術用/商業用/得獎用,怎樣都好用。被發現了說聲抱歉聳聳肩就沒事,畢竟也沒有多少人有錢有閒有精力走遭法院。

不需推文





新收入
日本旅遊部落格聯播的部落格:
狂牛部落格
從九州玩到東京共16天 (九州6天 京都、大阪7天 東京3天) 附上精美路線圖的遊記 而且都寫完了!!! 我一輩子都寫不出這樣的遊記(遮臉)

サンジェフ の 駅
豐富的日本遊記和鐵道相關文章!

 


沙米的旅日部屋

某年某月某日,初和日本邂逅,從此,誓要踏遍這塊優雅的土地。此時此刻此地,決定將文字和日本速配,將這遍動人的地方和大家分享。沙米身份不一,有時是旅遊書作者,有時只是個哈日中堅份子。


一個人的Bus Metro Walk 旅行

豐富的日本遊記

日安.日本 ❤和菓子の日本生活趣❤
這是[日本零食! お菓子! Japanese Snacks]Facebook粉絲團的版主和菓子的部落格
喜歡甜點的不可錯過啊!!

阿曼達@京都生活碎碎念
要好好記錄在京都的每一天,吃,喝,玩,樂都是記憶很重要的一部份

部落慢慢寫….荷包慢慢淌血….無計畫旅遊之亂走亂吃
愛去日本,原因無它,我不喜歡坐很遠的飛機….還有我也不是個好旅伴….

延伸閱讀:
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不告而取林氏璧的文章去賣東京旅館機加酒行程!
[來函照登] 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關於東京米其林自由行5日~汐留薇拉芳泉飯店行程的回應:並未抄襲
給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王志楓先生的回信
有沒有桂冠旅遊/新台旅行社新宿行程都是抄背包客棧攻略的八卦?

汐留到機場的交通絕不是路線其實就固定那幾條這麼簡單: 對於TVBS報導的幾點回應

 

再推一下:
原PO是我 ! 創意在我 !
這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了宣導網路著作權成立的臉書專頁
可以找到很多基本資料!
還有律師可以幫您回答相關問題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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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日本上網分享器和SIM卡的問題請看過這兩篇:2023日本上網卡 SIM卡懶人包日本行動上網分享器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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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京自助旅遊的常見問題FAQ  新手請優先閱讀。

回應本篇文章:






  • 第1筆
    和菓子 說:

    版主您好,我是[日本零食! お菓子! Japanese Snacks]Facebook粉絲團的版主和菓子,發表了一點心得感想,請參考:
    林氏壁大的汐留薇拉芳泉飯店部落格文章著作權事件事件有感
    http://www.wretch.cc/blog/ccwagashi/27223488
    另外我著作權的部分算是有親身經驗,有甚麼幫得上忙的地方請不要客氣,希望幫得上忙,加油!
    版主回覆:(02/09/2013 02:37:26 PM)
    我很贊同您寫的 我也想好下一歩要做什麼了 很感謝您^^
    我幫您加入聯播了 還有 要不要選三篇文讓我推一下^^

  • 第2筆
    訪客 說:

    加油加油!

  • 第3筆
    加油 說:

    我一直有在關注這事,該旅行社沒道歉吧!
    進入司法程序了嗎?
    就算沒有,我也在不會買這家公司的東西,太惡劣了!!
    小小的加油打氣…
    版主回覆:(06/17/2011 03:12:44 PM)
    最近會寫一篇文交代後續的,感謝您!